一、我校复试工作将于4月中旬进行,具体时间安排网上另行发布。 二、我校进行差额复试,请各位考生抓紧时间复习,认真备考。笔试科目及加试科目见2011年招生简章,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加试。 三、由于少数专业(主要是美术学、教育学原理、自然地理学)第一志愿上线人数明显超出差额复试需求,待分专业招生计划调整结束后,将根据成绩排名定出复试入围人员(预计4月1日公布),请耐心等待。 四、复试包括笔试、面试、体检和思想品德考核几个环节。 五、考生复试资格审查(以正式复试通知为准) (一)复试报到时须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。审查条件以教育部和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。 (二)复试考生报到时,需认真检查考生证件、核对照片是否为考生本人。 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身份证、学历证书(毕业证书须是2010年11月14日前获得的)、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(学历证书要通过教育部学信网注册并可查询); 应届本科生需提交身份证、学生证原件和相应复印件,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。 (三)考生的复试报到时,须携带以下材料: 必带材料: 1、《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》(网上下载); 2、身份证及复印件; 3、应届本科毕业生: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、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籍证明并附学生证复印件。 4、往届本科毕业生:本科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 5、同等学力考生: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。 6、同等学力跨转业报考考生:所报考专业4门以上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。 7、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(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,历届毕业的考生,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,并盖章)。 8、申请享受初试成绩加分政策的考生,交验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》、《志愿服务鉴定书》和服务单位证明原件。 以上有关材料除1外,其他都需要提交相应复印件。 选带材料(专业面试时交评委参考,不必上交): 9、有论文,著作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,请带上相关的原件、清单和复印件,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。 10、各学院、专业特殊要求携带的材料(请咨询各相应学院)。 |